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首先请谈谈《办法》出台的意义?
市发改局:去年以来,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了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战略决策。
在《办法》中,我们开篇阐明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扩大投资需求,优化投资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当前我市经济工作的重大事项来抓。 要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契机,积极推动阳江与珠三角的对接,主动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
记者:《办法》有那些重点内容和新亮点?
市发改局:《办法》分五个部分共十七条。主要内容有: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审批制度,创新审批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施管理。
《办法》的亮点主要是对现行的重点项目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加快了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一是对市重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制度,使重点项目的各个审批环节可以同步进行。按照以往的审批制度,很多审批事项是互为前置条件的,《办法》规定:建立市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改革现行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属市审批权限的项目各审批事项不互为前置条件,各部门各负其责,按照各审批环节“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办理。市监察局会同市发改局等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市重点项目并联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二是为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职能审批部门可以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向项目单位出具同意进行前期工作的意见或初步审查意见,创新了审批机制。《办法》规定:纳入国家和省建设规划、属国家和省审批权限内的市重点项目,市发改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海洋渔业局、环保局等部门要及时将项目立项申请、用地预审、用海预审和环评等初步审查意见分别上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向项目单位出具同意进行前期工作的意见或初步审查意见,支持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纳入国家和省建设规划、属市审批权限内的市重点项目,具备批复条件的,市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应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立项申请、规划选址、用地、水土保持、用海、环评和使用林地等分别予以批复;尚欠部分条件的,应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同意进行前期工作的意见或初步审查意见,项目单位据此开展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并抓紧完善审批手续。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或申请报告核准后不再另行审批开工报告。
记者:《办法》的出台,着重解决了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哪些问题?
市发改局:征地拆迁和资金不足是长期困扰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问题,因征地拆迁和建设资金不到位而拖延工期或导致一些项目迟迟难以开工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阻碍了重点项目的全面推进,延误了重点项目的总体进度。因此,《办法》中对解决这两个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
《办法》第三部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中第(八)点提出:“建立以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机制。线状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市、县政府牵头负责组织与重点项目单位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指导、协调本级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劳动保障等部门以及项目单位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补划调整、宅基地调整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征地听证等方面工作;依法依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发展留用地规划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房屋拆迁等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交付建设用地。”第(十)点:“制订征地补偿指导价。在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基础上,坚持同地同价,合理制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征用补偿指导价格,市国土资源局定期修改完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第(十一)点:“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为依法协调征地补偿争议,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和市重点项目征地工作顺利进行,要抓紧研究建立公正、有效的征地补偿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的规定和《阳江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的规定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办法》第四部分“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第十二条提出:积极利用现有省、市级融资平台,为我市的重点项目筹集资金。大型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可通过利用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并购贷款、租赁融资、产业基金等商业化融资工具,筹措重点项目资金。成立市级担保公司,运用银团贷款、项目贷款等融资形式支持市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市重点项目创新增信方式,提高融资能力。创新融资工具和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多种融资工具组合,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缓急采用适当的金融工具和模式,使融资模式与重点项目性质、基础资产相匹配,降低政府偿付风险和融资综合成本。
记者:最后请谈谈对《办法》的实施有什么期望?
市发改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扩大投资需求,优化投资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试行办法》的制订和实施,对加快做好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的管理,有效发挥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办法》出台是否有效、可行还有待实践加以检验,因此,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希望能积极向我局反映,我们将不断完善,使之成为一个操作性强、能够确实加快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好办法。